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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判定

第一章 组织者
第一节 玩忽职守
第1条 主办在报名帖发布的活动信息与实际游戏不符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罚款。
  ㈠ 由于主办及时向玩家解释,未造成玩家不满情绪者,可从轻处罚。
第2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导致竞拍情况泄露者,须赔偿已参与竞拍者竞拍金额的50%且不得少于1金币/人。
第3条 主办在统计竞拍角色后,上报注册账号时,出现角色名称与角色介绍帖中不符者,须赔偿竞拍该角色者竞拍金额的200%,且不得少于1金币,并处以5金币/错误角色名的罚款。
第4条 如遇到竞拍失败或未参与竞拍的情况,角色随机顺序应按照从低价到高价、按角色介绍帖从前到后的顺序随机给竞拍失败者、未参与竞拍者,相同情况的玩家优先级按报名顺序先后决定。若主办未按照此规则随机角色,则不得强制扣除相应玩家的随机金额。
第5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导致竞拍金额、账号、UID、密码、树洞等信息分发错误时,须在第零天角色报到帖公示,并视情节轻重赔偿收到错误信息者与应收到信息者1~5金币不等的赔偿款。
  ㈠ 若误将本应发给玩家甲的信息发给玩家乙,则赔偿甲5金币、乙3金币;
  ㈡ 若误将本应发给玩家甲的信息发给观众乙,则赔偿甲4金币、乙1金币。
第6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导致竞拍结果统计出错,并未更正者,应赔偿受害玩家其原本竞拍金额。
第7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将身份分发错误,导致部分玩家得知额外或错误信息时,须在第零日晚行动前公示、重新分发全部身份,并视场次级别与情节轻重赔偿已收到身份玩家1~5金币/人不等的抚恤金。
  ㈠ 由于主办及时向玩家解释,未造成玩家不满情绪者,可从轻处罚。
第8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造成帖子格式与主办手册中不符,视情节轻重处以0~10金币/次的罚款。
  ㈠ 帖子标题错误者,处以1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更正;
  ㈡ 帖子内容格式错误者,处以2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更正;
  ㈢ 完全没有参照主办手册格式发帖者,处以10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更正。
第9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造成发帖顺序与主办手册中不符,视情节轻重处以0~2金币/帖的罚款。
  ㈠ 造成帖子顺序错误者,处以1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更正;
  ㈡ 遗漏部分帖子,在归档之前未补齐者,处以2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补齐并更正;
  ㈢ 若根据规则要求,需要增删主题数目者,须提前公示,否则按发帖不符处理。
第10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造成玩家未能及时得到信息、得知错误信息或额外信息,如技能反馈延误或错误、出局通告错误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次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者。
  ㈠ 在规定反馈时间过后5分钟内未予以正确反馈者,处以1金币罚款;
  ㈡ 在规定反馈时间过后5分钟以上未予以正确反馈,造成相应影响者,处以3金币罚款;
  ㈢ 反馈信息、出局信息通告错误,未造成额外信息者,视玩家情绪处以1~3金币罚款;
  ㈣ 反馈信息、出局信息通告错误,造成额外信息者,视对剧情影响处以4~5金币罚款。
第11条 主办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帖子开帖或关帖延误10分钟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银币至10金币/延迟10分钟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存活状态的角色。
  ㈠ 若在开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发表树洞催促开帖或在关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回复讨论帖、投票帖、树洞,罚金额度为1金币;
  ㈡ 若在开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发表树洞催促开帖或在关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回复闲聊灌水帖,罚金额度为10银币;
  ㈢ 延误在1小时以内者,讨论帖、投票帖、树洞罚金额度为2金币,每延误1小时,罚金额度加1金币,阶梯计算;
  ㈣ 延误在1小时以内者,闲聊灌水帖罚金额度为10银币,每延误1小时,罚金额度加10银币,阶梯计算;
  ㈤ 若在关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回复规则帖、角色竞拍帖、揭秘解说帖、角色状态帖,罚金额度为10银币;
  ㈥ 若在关帖延误期间有玩家回复规则帖、角色竞拍帖、揭秘解说帖、角色状态帖,罚金额度加1金币/帖。
第12条 裁判处以判罚延迟一个讨论日以上者,处以5金币罚款/次。
第13条 裁判发表回复须遵守裁判手册中的发帖格式,否则处以5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更正。
第14条 记者在讨论日开帖前未提供简讯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次的罚款,并勒令补齐。
  ㈠ 若在简讯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发表回复催促,罚金额度为1金币;
  ㈡ 延误在1小时以内者,罚金额度为2金币,每延误1小时,罚金额度加1金币,阶梯计算。
第15条 解说在该自然日未发表解说者,处以10金币/次的罚款。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网络延迟等造成的延误,不作或减轻相应处罚。
第二节 滥用职权
第1条 主办由于主观故意,未按流程随机角色、身份者,处以10金币/角色、身份的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予举报人。
第2条 主办有义务在开放树洞时在树洞讨论帖首楼写明该树洞用途,不得恶意隐瞒或谎报。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1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予受害角色。
  ㈠ 团队树洞全体成员到齐前,主办未在树洞一楼建立电梯楼者,处以5金币罚款,赔偿予已到者;
  ㈡ 主办未在一楼说明该树洞用途,导致角色错误使用树洞者,处以1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予受害角色。
第3条 主办由于主观故意,告知未出局角色出局,并使得该角色产生不良情绪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3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㈠ 主办在对方核实时改正者,处以5金币罚款;
  ㈡ 主办在对方一次核实后坚持声称出局者,处以15金币罚款;
  ㈢ 主办由此造成玩家丧失游戏兴趣并造成消极对待者,处以30金币罚款。
第4条 游戏进行期间,主办和解说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无需特别沟通的玩家进行剧情有关的对话或单方面沟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2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予举报人。
  ㈠ 有玩家向主办/解说发表剧情相关言论时,主办/解说不应回复,违者处以1金币/条的罚款;
  ㈡ 有出局玩家向主办/解说询问真相,主办/解说不应回复,违者处以5金币/项的罚款;
  ㈢ 有未出局玩家向主办/解说询问真相,主办/解说不应回复,违者处以20金币/项的罚款。
  ㈣ 主办除技能/求助/公示需要外无故回复玩家树洞者,处以30金币/次的罚款。
第5条 主办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删除帖子与回复,违者处以10金币/次的罚款。
第6条 记者由于个人原因,使无关人员在讨论帖开帖前得知夜晚行动信息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罚款。
  ㈠ 使观众得知额外信息,处以1金币/次的罚款;
  ㈡ 使出局玩家得知额外信息,处以2金币/次的罚款;
  ㈢ 使未出局玩家得知额外信息,处以5金币/次的罚款。
第三节 徇私舞弊
第1条 裁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未违反规则的玩家处以判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20金币的罚款。如裁判认为该玩家行为有悖游戏原则,可在游戏结束后将该行为予以上报。
  ㈠ 由于引用条文不当作出的判罚,处以1金币/次的罚款;
  ㈡ 由于对规则理解有误造成的错误判罚,处以2金币/次的罚款;
  ㈢ 由于不可解释的理由造成的错误判罚,处以20金币/次的罚款。
第2条 在对同一类违规行为判罚时,裁判应遵守初犯轻罚、再犯重罚、同罪同罚的原则,如违背上述原则,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㈠ 对未造成恶劣影响的首次违规行为应贴近扣分下限判罚,并作出全局提醒;
  ㈡ 对同一玩家或同一违规项判罚应采取同等或累加式扣分,且前后保持一致;
  ㈢ 对于同等情况的违规行为采取同等扣分算法。
第3条 裁判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应扣1分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第4条 解说由于个人原因,对场上局势进行非客观解说,经查证核实者,处以10金币/帖的罚款。
第四节 其他
第1条 裁判违规所作出的判罚均属于无效判罚。
第2条 如因为主办或裁判犯下重大过失,造成局面不可挽回者,可宣布流局,终止一切游戏流程。
第3条 主办每3次玩忽职守或每次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则计黄牌一张。累计2张黄牌者,则终止其主办权利,另择人选代行,所有已投入资本予以没收,不得收取对应竞拍金额。
第3条 裁判每2次玩忽职守或每次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则计黄牌一张。累计2张黄牌者,则终止其裁判权利并吊销裁判证,不得收取裁判费用,另择人选代行。
第4条 在3个月内,裁判累计得到2张黄牌者,处以吊销裁判证并3个月不得再次参与司法考试的处罚。

第二章 参与者
下文中条款均用“玩家”指代一应游戏参与者。
第一节 作弊
第1条 玩家与主办、解说等知晓全部游戏信息的人员私自聊及游戏剧情,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2分。
第2条 玩家与其他玩家等知晓部分信息的人员在论坛版面游戏区及指定树洞以外其他地方私自聊及游戏剧情,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8分。
第3条 玩家与观众、裁判、记者等不知游戏版面剧情以外信息的人员私自聊及游戏剧情,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6分。
第4条 已罚下或出局玩家不得回复讨论帖、投票帖,违者扣8分。
  特别地,由于非定时性出局的角色在5分钟内发表的第一帖不记违规。
第5条 玩家扮演的角色若处于癫狂状态,不得违反相应规定,违者扣1~6分。
  ㈠ 使用与规定字符谐音字,扣1分;
  ㈡ 使用符号或与规定字符相去甚远的字符,扣2分;
  ㈢ 使用自然语句表达完整含义扣6分。
第二节 场外
第1条 玩家不得在论坛游戏版面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或试探他人的真实身份,场上和团队树洞请假一律只能用“有事”、“吃饭”、“睡觉”为由,违者扣1~6分。如有以下几种发言即可判定为暴露真实身份:
  ㈠ 聊及昵称、姓名、籍贯、生日、习惯、事迹等私人信息;
  ㈡ 聊及在做的事情,如上班、上课、考试等;
  ㈢ 聊及所在的场所与使用媒介,如教室、公交车上、电脑、手机等;
  ㈣ 请假理由对应时间与东八区标准时民众生活作息不符,如02:00吃饭等;
  ㈤ 粘贴手写内容的图片或生活照等;
  ㈥ 可排除演绎剧情的其他疑似行为,如称谓、自我介绍与剧情不符等。
第2条 玩家不得在论坛游戏版面外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或试探他人的角色,违者扣2~4分。
第3条 如遇到有关规则等问题的争议,玩家不得私自提及与主办或裁判的谈话解释规则,违者扣1~3分。
第4条 玩家不得在论坛版面上粘贴与讨论内容有关的真实或伪造的图片、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违者扣2~12分。
  ㈠ 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指有明显复制、引用自非游戏区帖子格式的Discuz代码;
  ㈡ 图片指对QQ聊天内容或论坛版面等进行的截图。
第5条 玩家确实或声称得知某些或真或假的场外信息、公开于场上作为推理依据者,扣2~6分。
  ㈠ 声称场外信息包括树洞发表时间、签到时间、在线状态或水平配置等,扣2~3分;
  ㈡ 用场外信息公然作为推理依据者,扣4~6分。
第6条 玩家不得在在灌水帖讨论剧情相关,违者扣1~4分。
  ㈠ 正常讨论扣1~2分;
  ㈡ 利用设定的暗号讨论者,扣3~4分。
第7条 玩家需隐身登录角色帐号,在线登录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6分。
第8条 第零日白天角色报到帖关闭后,玩家不得更换头像,违者一次扣2分。
第三节 潜水
第1条 玩家未在指定讨论帖发表过与剧情相关的帖子者,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5分、第三次扣7分。
第2条 玩家未在指定投票帖投票者,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6分。
第3条 玩家扮演拥有强制技能的身份但逾期未在功能树洞发动技能者,扣4分。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等造成的潜水行为,不作相应处罚。
第四节 贴脸
第1条 玩家做出关于与剧情无关且能博得同情的发言者,扣1~4分。
第2条 玩家做担保发言,包括以情感、智商、游戏胜负、贴脸本身等,扣2~6分。
第3条 玩家做出赌誓类发言,如发誓、扬言退出、打赌、提及结束后或揭秘后等,扣6~12分。
第4条 玩家恶意嘲讽,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6分。
第5条 玩家谩骂、人身攻击,扣4~10分。
第五节 其他
第1条 玩家不可使用文字大小大于5的字号,违者扣1分。
第2条 玩家为了避免违规,而使用通配符、音近、形近、其他语言等形式代替违规字段,不可免于处罚。
第3条 玩家表明违规意向而未做出违规行为者,予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者扣1~2分。
第4条 在团队树洞中的违规不可免于处罚。
第5条 在树洞中的违规游戏结束后统一结算。
第六节 禁赛
第1条 玩家单场违规6分及以上者,在选手档案中将以红字标出,并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0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2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
第2条 玩家在3场版杀内累计2张黄牌者,禁赛一次,并将该玩家选手档案高亮为黄色,至一次游戏结束后取消。累计3张黄牌者,禁赛三次,并将该玩家选手档案高亮为红色,至三次游戏结束后取消。
第3条 玩家在单场版杀内累计2张黄牌者,禁赛三次,并将该玩家选手档案高亮为红色,至三次游戏结束后取消。累计3张黄牌者,终身禁赛,并关闭该玩家选手档案。
第4条 玩家因违反游戏规则,累计扣满12分者将予以罚下处理。
第5条 有证据表明不同账号对应同一自然人者黄牌累计计算。

第三章 旁观者
由于游戏区权限为未评级及以上等级可见,凡未参与游戏且观看正在进行的游戏进程者均符合观众定义,须遵守观众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观众不得在游戏区投票,违者处以1~1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50%赔偿与主办。
第2条 观众不得在主办指定场所外其他场所讨论剧情相关话题,违者处以5~2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3条 观众不得与游戏组织者和参与者私下沟通,违者处以10~3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4条 不同级别的观众之间不得私下交流,违者取消高等级观众权限,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10金币罚款。
第5条 多次或严重违反规则的观众将禁止参观正在进行的游戏。
第二节 分则
第1条 D级观众只能在观众树洞中官方裁判所发布的树洞帖中发帖。
第2条 A、B、C级观众除拥有D级观众发帖权限外,还能够在各自等级的树洞中发帖。
第3条 组织方可能会在各级观众树洞中开设博彩、竞猜等项目,观众不得向高等级观众询问相关结果与答案,违者将罚没违法所得。
第4条 A级观众进入狼队树洞或情侣树洞后,须严格遵守规则,只能够观摩,不可以发言。违者将处以观众门票费用2至10倍的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与受害角色。

第四章 其他
第一节 上诉
第1条 论坛会员对于裁判判罚有异议,且举报未受理者,可以在游戏结束后3个自然日内到裁判区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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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须知

    一、准备阶段
  • 观众类型:本论坛官方设置的观众类型有4种:A级、B级、C级与D级。无论何种观众在观看游戏时均须遵守一定规则,至少以不干涉游戏进行为底线。一般情况下,除D级观众外,所有观众均需购买门票。其中A级观众可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权限,如可以查看特定身份/角色/玩家树洞、询问主办技能使用情况等,主办可根据观众要求来浮动门票价格。B级观众可参观主办树洞。C级观众可参与观众树洞讨论,但主办不在其中公布任何场外信息。D级观众可在观众树洞发帖,该帖回帖仅主办可见。
  • 观众报名:有意向旁观的会员在“观众树洞”中发帖即自动获得D级观众身份,其余可在准备阶段的任意时刻向官方主办申请观众席位并购买门票,获得批准后即成为观众,须遵守观众规则,如果违反规则,主办与裁判有权终止观众权利,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他责任。
    二、进行阶段
  • A级观众:可获得其申请并被批准的所有权限。除专门树洞外,不得在任何地方发表与场上有关的信息。
  • B/C/D级观众:只能在专门树洞发帖讨论剧情,其中C级观众的树洞里会有竞彩活动。
    三、结束阶段
  • 宣布结束:当主办宣布结束后,观众权限将终止,所有观众树洞将不加区分地合并为一帖,观众此时开始便可不必遵守进行阶段时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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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须知


    一、准备阶段
  • 玩家报名:有游戏意向的会员可在讨论区的活动帖中报名,经主办同意后,便可成为玩家。
  • 角色竞拍:玩家须向主办发送短信息按照规定格式竞拍角色。主办有权随机一个角色给期限内未回复者,并强制扣除该角色竞拍底价。
    二、进行阶段
  • 树洞使用:主办会在树洞中开设足以满足玩家需要的帖子,玩家无需自行发帖,如有需求,应向主办反映。
  • 技能发动:有可发动技能的角色须在技能发动有效期内回复功能树洞,超出期限或格式错误均按发动失败处理。如确定技能发动目标,可换行输入“确定”,此时“确定”前的最后一个对象即为技能目标对象,不可更改。否则以截止期限之前最后一个对象为准。收到遗言提醒后,玩家须在次日白天讨论帖规定开帖时间前回复功能树洞书写遗言,逾期作废。具体行使时间参见当日的夜晚行动帖。
  • 关于变速:树洞中有名为“功能树洞”的帖子,玩家可回复此帖用来决定加速或减速,所有玩家均在该帖回复“同意第N天加速”(N为需加速的讨论日天号)且出局角色已唯一确定时,讨论帖可即刻关闭。
  • 关于判罚:玩家对裁判判罚不服时,可向裁判组投诉。玩家对其他玩家的行为持有异议时,可向裁判举报。
    三、结束阶段
  • 宣布结束:当某一阵营取得胜利时,主办会在相应帖子(白天投票帖或夜晚行动帖)公示游戏结束与胜利者阵营。此时游戏结束,玩家可不必再遵守进行阶段时所设立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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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流程

一、准备阶段
01.确定档期;
02.确定剧本、规则、裁判、记者、解说,玩家报名;
03.角色竞拍;
04.分发角色与树洞;
二、进行阶段
05.角色报到;
06.确立电梯楼顺序;
07.第零晚行动;
08.第一天讨论与投票开始;
09.计票确定警长;
10.N=1;
11.进入第N天夜晚1,持续15分钟;
12.进入第N天夜晚2,持续15分钟;
13.进入第N天夜晚3、4、5,持续15分钟;
14.进入第N天夜晚6,持续15分钟;
15.JMP 16;
16.判定濒死状态的角色出局,并通知准备遗言(如果先知为情侣之一,则在此时而非夜晚3给出反馈);
17.N=N+1;
18.进入第N天白天,讨论与投票开始;
19.计票确定出局者;
20.JMP 11;
注:11至14步按照夜晚序号依次结算。
三、结束阶段
21.宣布胜利阵营并揭秘,开放树洞;
22.进入评价总结阶段;
23.宣布评奖结果;
24.记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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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负判定

未曾达到判负条件且最先达到判胜条件的阵营将获得胜利。若有且只有一个阵营未达到判负条件,则该阵营获得胜利。胜利阵营确定后终止一切流程结算。
〖村民阵营〗
负:村民阵营中的特殊身份均处于出局状态或所有村民均处于出局或癫狂状态。
〖情侣阵营〗
负:情侣处于出局状态。
〖狼人阵营〗
负:狼人阵营所有角色均处于出局或癫狂状态。
〖吹笛阵营〗
胜:所有未出局的非情侣村民与狼人均处于癫狂状态。
负:吹笛处于出局状态。
平局
所有阵营均满足判负条件或所有未处于出局或罚下状态的角色均提出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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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阵营

一、身份分配

人数

先知

女巫

守卫

长老

猎人

白痴

村民

爱神

狼人

吹笛

白狼

12

3

4

二、概览

身份类型

所属阵营

身份名称

技能名称

发动目标

使用时间

特殊

村民

先知

预言

任一存活

夜晚3

特殊

村民

女巫

通灵

夜晚6

救药

任一存活/濒死

夜晚6

毒药

任一存活/濒死

夜晚6

特殊

村民

守卫

守护

任一存活

夜晚1

隔音

任一存活

夜晚1

村民

村民

村民

普通

村民

爱神

金箭

两名存活

第零日夜晚

奇缘

情侣

触发

复仇

触发

狼人

狼人

狼人

杀人

任一存活

夜晚4

吹笛

吹笛

吹笛

吹笛

任一存活且未癫狂

夜晚2

    三、身份与技能
  • 先知
    【预言】<常规>游戏日夜晚,可查验某一存活角色的身份,若该角色属于〖村民阵营〗,则收到反馈“村民阵营”,否则收到反馈“非村民阵营”。每晚限用一次。
  • 女巫
    【通灵】<被动>游戏日夜晚,可得知当晚成为【杀人】、【撕咬】目标的角色名单。
    【救药】<单次>游戏日夜晚,可选择一名【通灵】反馈的角色,使之脱离濒死状态。若该技能已发动,则女巫失去【通灵】。
    【毒药】<单次>游戏日夜晚,可选择一名角色,若女巫当晚未由于【杀人】或【撕咬】出局,则该角色出局。
  • 守卫
    【守护】<常规>游戏日夜晚,可选择一名角色,使之免疫【杀人】,每名角色只能成为该技能目标一次。
    【隔音】<常规>游戏日夜晚,可选择一名角色,使之免疫【吹笛】。每名角色只能成为该技能目标一次。
  • 爱神
    【金箭】<强制>第零日夜晚,爱神须指定两名角色成为情侣,此两名角色互知共群。爱神转变为与情侣相同阵营。
    【奇缘】<触发>若情侣二人的身份类型相同,则爱神转变为与二者相同的身份类型。
    【复仇】<触发>若情侣二人均为狼人,则当狼人全部出局后,爱神获得【杀人】。
  • 狼人
    【杀人】<常规>游戏日夜晚,任一存活状态的狼人可以选择一名角色,使之进入濒死状态。若狼人不共群,则由所有存活状态的狼人选出一名狼人发动该技能。
    【托孤】<单次>第零日夜晚,若〖狼人阵营〗中角色数目大于2,则〖狼人阵营〗中任一狼人可以选择一名狼人获得孤狼身份。
  • 吹笛
    【吹笛】<常规>游戏日夜晚,可选择一名角色,若该角色不为情侣之一,则该角色进入癫狂状态。吹笛出局后,癫狂状态解除,并公示。
    四、附加身份
  • 情侣:2人
    情侣互知共群。
    【私奔】<触发>若情侣的身份不属于同一个阵营,情侣均脱离其原阵营,形成〖情侣阵营〗。
    【殉情】<触发>情侣中若有一人出局,另一人立即出局。
    【奇缘】<触发>若情侣二人的身份类型相同,情侣免疫【守护】。
    【遗志】<触发>若情侣中有狼人且情侣属于〖情侣阵营〗,当〖狼人阵营〗判负后,情侣获得技能【杀人】。
  • 警长:1人
    【领导】<被动>计算投票数量时警长投出的票计为2.1票。
    【殉职】<强制>警长出局后,须选择一名未出局的角色来继任警长。
  • 孤狼:1人
    【孤刀】<单次>孤狼若为〖狼人阵营〗中最后一名存活角色,且即将由于投票或由于投票出局的猎人【流弹】出局时,则可选择一名其他角色。若该角色属于〖村民阵营〗,且除〖村民阵营〗、〖狼人阵营〗外的其他阵营均已判负或不存在,则该角色与之共同出局。

注:某阵营判负后,该阵营中所有身份的能造成角色状态改变的技能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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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语定义


  • 玩家

    游戏参与者称为“玩家”。游戏期间,每名玩家将得到一个用户组为“游戏者”的论坛账号用以参与游戏。


  • 主办

    游戏组织者与流程执行者称为“主办”,原则上每场游戏有且只有一位主办。游戏期间,主办将得到一个用户组名为“组织者”的论坛账号用以执行游戏流程。


  • 裁判

    游戏规则维护者称为“裁判”,原则上每场游戏有且只有一位裁判。游戏期间,裁判将得到一个用户组名为“组织者”的论坛账号用以行使维护游戏规则的权利。


  • 解说

    游戏过程中,负责根据游戏进展撰写说明者称为“解说”。游戏期间,解说将得到一个用户组名为“组织者”的论坛账号用以根据玩家树洞与讨论帖内容对游戏进程进行说明。


  • 记者

    游戏过程中,负责根据游戏进展撰写简讯者称为“记者”。游戏期间,记者不会得到相关论坛账号,报导交予主办贴出。


  • 赞助

    游戏开始前,对主办提供资助的论坛会员称为“赞助”。赞助可以在不影响游戏进程的前提下对达到某些成就的玩家提供奖励。


  • 角色

    每位玩家将在游戏中获得的异于其论坛ID的账号称之为该玩家的“角色”。角色名不包括编号前缀。角色由各玩家参与竞拍获得。


  • 身份

    每个角色将在游戏讨论日开始前获得一个身份。身份分为2种:若该身份在游戏开始时仅有玩家自己及特殊情况下有个别其他玩家知晓,则称之为“暗身份”;反之,在游戏开始时即被所有玩家知晓,则称之为“明身份”。若某身份为“明身份”则予以特殊说明,不做特殊说明者均为“暗身份”。


  • 技能

    大多数身份有其独特的技能,可在规定时间内被发动。标明<常规>的技能可不限次数发动,并由玩家自行决定发动与否;标明<单次>的技能只可被发动一次,并由玩家自行决定发动与否;标明<被动>的技能自动发动;标明<强制>的技能不允许放弃发动,若玩家逾期未发动,则根据主办事先制定好的方式进行处理。标明<触发>的技能只有达到某种条件时自动发动。


  • 阵营

    游戏中不同角色将被划分到阵营中。不同阵营相互拥有不同的胜利条件,相同阵营的角色可获得共同胜利。游戏中存在最多4个阵营:〖村民阵营〗、〖情侣阵营〗、〖狼人阵营〗与〖吹笛阵营〗。


  • 游戏日

    游戏以“天”为主要时间单位。每“天”包括白天和夜晚两个部分:在白天角色参与讨论与投票,持有技能的角色(如有)可发动技能;在夜晚持有技能的角色发动技能、出局角色进行遗言。根据技能执行的顺序,夜晚会分为几个阶段,如夜晚1、夜晚2……夜晚顺序将反映技能结算顺序。每个游戏日时长为2个自然日,白天起始于06:00,截止于下一个自然日的21:00,接下来为夜晚。白天与夜晚交替进行,直至游戏结束。


  • 公示

    游戏流程发生变化时主办将在讨论帖或投票帖中予以说明,出现违规行为时,裁判会予以判罚,上述行为即“公示”。游戏日白天发生的事件即时公示,夜晚发生的事件将统一在次日白天公示,同类事件按照发生顺序先后公示。


  • 互知/共群

    在游戏开始时,存在一些角色由于其身份原因知晓彼此身份(称之为“互知”)或可以在团队树洞中讨论(称之为“共群”)的现象。情侣始终共群;狼人阵营中的狼人互知且共群,出局/罚下的角色禁止浏览团队树洞,其他人仅在夜晚共群。


  • 投票与公布

    每个游戏日白天,所有未出局角色均须参与投票。在白天结束时,主办统计投票结果并公布得票最高的角色,获得投票最多的角色将出局。特别地,第一天白天获得投票最多的角色将成为警长。如得票最高的角色不唯一,则无人出局。而第一天白天在时间上优先得票最多的角色成为警长。投票过程在当天计票结束后予以公布。


  • 出局

    角色因游戏流程的正常进行,包括投票与成为技能的发动目标而离开游戏。角色出局后将进入遗言阶段,若遗言已用完,则跳过该阶段。结算结束后,该角色不能继续参与讨论、投票以及发动技能。白天因投票出局的所有角色将立即公示。夜晚出局的角色将在下一个讨论日白天开始时公示。若存在多人出局,则按照进入濒死状态的时间先后顺序公示(若未经濒死状态直接出局,则按照出局时间为准)。除在身份阵营部分声明的身份外,游戏进行期间以任何方式出局的角色均不公示其身份。


  • 罚下

    玩家因违反游戏规则,累计扣满12分者将予以罚下处理,罚下的玩家所持角色不得参与讨论、投票,并失去所有非<被动><触发>技能,但仍可成为其他角色的技能目标。


  • 遗言

    出局的角色视情况可留下一份3000字以下的遗言,遗言会在下一个游戏日白天予以公示。在夜晚结束前,出局的角色会收到可以留下遗言的通知并进行遗言,即遗言阶段。放弃遗言不会使留遗言的权利留给以后出局的角色。遗言有数量限制,只有前4名出局的角色可以留下遗言。


  • 角色状态

    游戏进行中,角色由于成为某些技能的目标而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正常状态:角色的初始状态,可参与讨论、投票与发动技能;

    濒死状态:只出现于夜晚,可兼容癫狂状态与罚下状态,夜晚结束后,所有濒死状态的角色出局;

    癫狂状态:角色不能正常讨论,除“投票对象”外,只能使用表情以及以下20种汉字:啊、嗷、嘎、咯、咕、呱、哼、咴、叽、啾、哩、喵、咩、哞、嘶、汪、嗡、喔、喳、吱、空格符与回车符,不可使用其他字符,不得使用字符画及未定义密码(包括ASCII、Unicode、GBK等计算机编码与摩尔斯电码等),超链接形式只可存在于回复格式中。

    罚下状态:角色不能参与讨论、投票与发动<常规><单次><强制>技能。

    出局状态:角色不能参与讨论帖中的讨论、投票与发动技能。

    注:如无特殊说明,正常状态、濒死状态、癫狂状态、罚下状态含于存活状态;罚下状态与其他状态可共存,但限制度更高;一般的存活状态(正常状态)无需特别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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